資訊安全政策
個人資料之蒐集及運用
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,只就其特定目的,做為承辦所提供服務之用,不會任意對其他第三者揭露。
如您透過電子郵件或服務信箱反映您的意見或詢問相關業務問題時,我們會保存您的通訊記錄,僅作為與您聯絡之用。
資訊安全權責
對處理敏感性、機密性資料之人員及因工作需要須賦於系統管理權限之人員,妥適分工,分散權責並建立評估及考核制度,及視需要建立人員相互支援制度。
對離(休、停)職人員,依據人員離(休、停)職之處理程序辦理,並立即取消使用各項系統資源所有權限,或移轉給主管指定的交接人。
資訊安全保護
建立系統備援設施,定期執行必要的資料、軟體備份及備援作業,以便發生災害或儲存媒體失效時,可迅速回復正常作業。
網路安全管理
與外界網路連接之網點,設立控管外界與內部網路之資料傳輸及資源存取,並執行嚴謹的身分辨識作業。
定期對內部網路資訊安全設施與防毒進行查核,並更新防毒系統之病毒碼,及各項安全措施。
系統存取控制管理
視作業系統及安全管理需求訂定通行密碼核發。
登入各作業系統時,依各級人員執行任務所必要之系統存取權限,由系統管理人員設定賦予權限之帳號與密碼,並定期更新。